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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规定政策(昆明灵活就业公积金)

十城科技网 2024-04-06 10:35 法律百科 3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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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规定政策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昆明灵活就业公积金,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规定政策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规定政策(昆明灵活就业公积金)

一、昆明公积金认房不认贷的意思

1、是指在昆明地区,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房屋,但不能用于贷款购房。

2、这意味着如果你想购买房屋,可以使用公积金作为支付手段,但不能通过公积金贷款来购买房屋。

3、这种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控制房地产市场的风险,避免过度依赖公积金贷款导致房价过高和债务风险增加。

4、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可以限制购房者的负债平,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和金融稳定。

5、除了昆明,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政策。

6、购房者在选择购房方式时,需要了解当地的公积金政策,以便做出合理的决策。

7、同时,购房者还可以考虑其他贷款方式,如商业贷款或个人住房贷款,来满足购房需求。

二、昆明公积金认房不认贷什么时候实施

1、昆明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政策是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根据该政策,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但是不再需要将所购房屋纳入公积金贷款还款范围内。

2、这意味着购房者可以在购买房屋后,自行选择是否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款,而不再强制要求必须使用公积金贷款。

3、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提升购房者的自主权,让购房者更加灵活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三、广州公积金可以昆明贷款买房吗

广州公积金是可以在昆明货款买房的,根据广州公积金出台的政策,只要职工符合规定条件,就可以办理贷款和提取手续。若是全款买房,携带个人身份证、房屋合同、公积金存折以及工作证明等材料,到所缴纳的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如果需要贷款,除了以上材料,还需备好抵押合同和还款证明。

四、2023昆明提取公积金条件

1、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翻建自住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翻建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办理新建、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

4、(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5、(4)房屋所在地的规划和国土部门分别批准新建;

6、(6)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施工决算表(以首次申请时所提供材料为准)。

7、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

8、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供发票金额或施工决算表总额

9、办理时限:首次办理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后续办理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10、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1、首次办理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

12、(3)提取证明、乡(镇)人民政府以上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13、(4)县(市)区以上具有鉴定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14、(5)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施工决算表(以首次申请时所提供材料为准)。

15、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

16、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供发票金额或施工决算表总额。

17、办理时限:首次办理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后续办理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18、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分为市场租房和公租房、廉租房。

19、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照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按年申请,也可按季度申请,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月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月1500元整。租房提取时限为一年,满一年的应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重新申请。

20、首次办理市场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

21、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申请人及其配偶租房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屋登记查询结果(当年有效)、租房合同或租房协议、结婚证或离婚证(如果未婚则无需提供);

22、(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23、(4)申请人及其配偶租房当地无房证明(昆明市主城五区外租房的需提供,查询结果当年有效)

24、(6)结婚证或离婚证(如果未婚则无需提供)

25、因工作需要在缴存机构所在行政区域外租房的,还需要提供租房当地工作证明、异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异地分支机构成立文件的复印件。

26、选择按季提取的缴存职工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

五、昆明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规定

1、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2、借款人与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约定可以提前还款。

1、缴存职工持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复印件,向与中心合作的担保公司申请进行阶段性担保,担保公司同意担保的,出具《担保函》,缴存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

2、受理、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划转到担保公司专用还款账户,由担保公司人员和申请人共同到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提前结清该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待借款人原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后,解除担保公司阶段性担保责任。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5、商业贷款余额查询表或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最新余额对账款,如申请时商贷扣款日已过,需到原贷款银行重新打印);

6、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和共有人复印件均需要提供);

7、原商业贷款的还款银行卡复印件(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8、原商业贷款的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

9、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

10、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本次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1、抵(质)押物凭证[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

12、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3、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以上资料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外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六、2023昆明公积金缴存下限

按照《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社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16号)文件规定,2021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一类区为1,670.0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二类区为1,500.0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

七、云南承认异地公积金吗

云南公积金接受外省公积金转移。根据云南省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公积金是可以跨省转移的。职工在新单位参加工作后,新单位为该职工建立了公积金帐户,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异地公积金转移表等资料到新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就可以把原公积金余额转移到新帐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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