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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少儿互助金报销比例的法律规定(成都市少儿互助金报销比例的法律规定是多少)

十城科技网 2024-04-09 18:05 法律百科 2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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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市少儿互助金报销比例的法律规定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文庄律师网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市少儿互助金报销比例的法律规定(成都市少儿互助金报销比例的法律规定是多少)

一、成都少儿互助金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起付线100元; 一级医院85%,起付线100元;二级医院75%,起付线200元;三级医院60%,起付线500元。

二、成都少儿互助金报销所需材料

携带医院开具的正规税务局的发票; 父母认可的新生儿医院费用明细清单(中药必须附上处方);病历的首页,出入记录;少儿互助金卡或少儿社保缴费凭证。

三、成都少儿互助金缴费标准及报销时限

相较于2018年,2019成都少儿互助金缴费标准提高到了200元一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报销时限:每年交费后,享受少儿互助金销的起止时限为每年的9月1日零时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

四、少儿互助金参与方式

①在校孩子: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证的中小学(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学生,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学校自愿交费参加。②不在校的孩子: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的散居学龄前儿童和因病、残未入学的少年儿童,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儿童健康保健和计划免疫机构自愿交费参加。③新生婴儿:当年新出生的婴儿,须在满月后的一个月之内,凭《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儿童健康保健和计划免疫机构,自愿交费参加。 逾期未参加的,则在第二年方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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